名称
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7号
卫生部
部门规章
原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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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

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

(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7号)

为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地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,保证预防效果,我部组织制定了《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》,现予以发布。

附件: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

二○○三年四月二十九日

附件: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

最有效的预防措施:

生活、工作场所通风;注意个人卫生。

其他有效措施:

1、不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;

2、用肥皂和自来水(流动的水)洗手。

在部分场合有效的预防措施:

在人群密度高或不通风的场所内戴口罩(12-16层)。

尚未肯定预防效果的措施:

1、服用中、西药物;

2、室内使用熏香;

3、使用干扰素喷喉、鼻。

无预防效果的措施:

1、露天场所戴口罩;

2、以注射方式给药的“预防性”制剂(如:丙种球蛋白等)。

相关日期
2003-04-29
2003-04-29
有效
SARS 非典型性肺炎